近日,传来大消息,两名90后财务协助虚开发票,记录“内帐”,虚开税额高达2.57亿元,被判7年!大好年华就这样浪费,真是让人惋惜。虚开发票已死,切勿再触碰底线!
近3年时间协助虚开2.57亿元
协助主犯付某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走上会计职场的90后要法律意识必须具备。
90后会计们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做会计必须严谨,目前来说90后无疑是市面上最年轻的一批会计,然而正是因为年轻,对法律的意识不够强,在诱惑面前没有守住会计人的底线,最终迷失在金钱的诱惑里面,直至被抓,尤其是在会计法这方面,刚拿到初级证书的会计们注意了:
同时加大了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之前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上升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虚开发票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四种行为,其客观表现是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发生。
虚开发票如何理解和界定?
什么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总结一下,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样不一致,即为虚开。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即不仅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属于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很多经营者或财务人员想当然的认为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才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却不知道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这一条把中间人也纳入了虚开发票的范畴,这里面又有两种情况:
但是不管懂不懂法,有没有收取介绍费,一旦发生此种行为,所必须接受的法律制裁是一样的。因此,千万不要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以免好心办坏事,害人又害已。
教你辨别虚开发票
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
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
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
6、与客户往来关系单一,除“采购”“付款”外,无任何其他往来;
8、采购地区相对集中。
1、供应商大多是个体私营者且经营期限并不长,在这些企业中,有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的经营期限已过,有的则被工商部门吊销。
3、注册地址含混不清,东拼西凑,查无实处。
针对以上情况,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二)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
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2、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4、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5、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
如果取得的发票存在上述疑点或问题,应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人突变开票方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的,更应重点核查。
(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发票。
(三)通过12366语音自助查询发票。
以上方法不能有效确定虚假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持发票原件直接到管辖本企业的税务部门求助,确认发票真伪。
财务人员应具备底线思维
一要道德操守,不要失去道德底线;
三要尊重事实,不要编造经营假象;
五要依法申报,不要偷税骗税虚开;
1、作为会计应当具备职业道德,发现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税行为,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检举,干会计这行,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给别人做背锅侠,卖了自己帮别人数钱。
3、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作为职业财务会计,务必坚守财务会计职业操守,守好底线,诚信守法,加强自我监督。
金税三期上线以后,越来越多的企业老板感觉到经营起来屡步为艰,税务不懂筹划,总是被稽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两套账,个人财富 和公司财务不安全等问题?
《老板财税风险管控》详细内容
一、收入确认按开票时间确认
三、长期资金回流导致其他应付款过大问题
五、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七、不合规票据问题
九、财政性补贴收入处理问题
十一、大额应付账款无法支付问题
十三、关于直流票及税负率控制问题
十五、账面记录瑕疵问题
十七、如何提前制定公司资产负债表,让公司更加有目标性的发展!
十九、怎么样合理合法节省税负的方式把钱从公司拿出来(重点)